立法、行政有共识 内政部同意遏止鲑鱼之乱

挪威进口鲑鱼因为产地气候条件佳,油花丰富,属品质较佳的生鱼片食材。(冯惠宜摄/本报资料照片)

为吃免钱寿司,去年台湾掀起「鲑鱼改名之乱」。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审议《姓名条例》修正草案,尽管内政部及朝野立委均认同改名后,应修法增订于一定期间内不得再改名,但因此次修法,也包括原住民传统名字能否以罗马拼音登记,内政部认为此举将造成识别的疑义,使得包括「鲑鱼条款」在内的草案均保留择期再审。

针对去年日本连锁寿司店推出促销活动引起的「鲑鱼改名之乱」,朝野立委接连提出《姓名条例》修正草案,针对改名者,提出3个月至3年期间内不得再改名的限制条款。

民进党立委罗致政指出,更改姓名为个人的自由权,但更名应慎重为之,为避免短期内频繁更改增加行政机关不必要的成本,且可能造成个资管理空档与漏洞,引发相关问题,因此有必要修法。

国民党立委温玉霞也认为,改名虽然是个人的价值观,但现行法令过于关松,已经让改名变成部分人的儿戏,几分钟内就可完成改名,因此《姓名条例》确实有必要修正,修改为每次改名应间隔1年以上。

对此,内政部次长花敬群表示,姓名权受宪法保障,基于司法院释字第399号,姓名权为人格权,所谓雅与不雅是主观价值,应该予以尊重。然而,根据《姓名条例》第九条规定,民众若因姓名的字义粗俗不雅、音译过长或有特殊原因可申请改名,且次数已3次为限。

花敬群进一步指出,依照「户籍登记注意事项」,改名确实为重要记事,须随个人户籍资料转载,所以民众改名应慎重。因此,是否应该增加改名期限的限制,内政部会尊重立法院的审议。

尽管立法、行政部门均对「鲑鱼条款」有共识,但因此次付委审查的条文当中,国民党立委郑天财、民进党立委伍丽华也针对《姓名条例》第二条提出修正草案,增订原住民传统姓名得使用罗马拼音或原住民族文字,办理户籍登记、申请归化或护照,不受原条文「应使用辞源、辞海、康熙等通用字典或教育部编订之国语辞典中所列有之文字」的限制。

对此,花敬群表示,姓名涉及沟通识别,而原住民的文字仍待各界熟悉,相关修法内政部认为应当「逐步渐进」。在缺乏配套情况下立刻修法改变,会让社会面临沟通、识别、误判的风险。

花敬群表示,相关配套已由政院开会讨论中,内政部会再请原民会研拟政策及搜集原住民族意见后,再一同配合推动配套,届时再请政院开会讨论后续修法。

此外,由于原住民族得使用罗马拼音或原住民族文字登记的修正草案,并未额外明确订定施行日期,使得该法案即便通过,也将面临何时开始施行的困难。因此,最终内政委员会宣布《姓名条例》相关修正草案择期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