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60:45立院通过地政士法覆议案 回归修法前

记者赖映秀台北报导

立法院28日临时会处理行政院提出《地政士法》第51条之1覆议案,在国民党团以党纪动员下,最后以45票同意、60票反对、0票弃权,共105票,通过覆议案(反对修法),地政士如果有错误登录状况,回归为修法前的「即刻处罚」。

现行地政士法规定,地政士应于买卖受托案件所有权移转登记30天内,向主管机关申报登录土地建物成交案件实际资讯;立法院3日三读修正通过地政士法部分条文,若地政士违反上述规定,「经主管机关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才处罚锾。行政院长江宜桦为了维护土地正义实价登录制度,在立法院三读修法后提出《地政士法》覆议案。

立法院为覆议案召开临时会处理,并于27日邀请江宜桦报告并备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