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法案修法 回归民主宪政
(图/本报系资料照)
不久前,立法院排定三读通过选罢法、宪诉法、财划法三大法案。因修正内容引发诸多争议,引发朝野于院内及院外发生激烈冲突,不只各党立委为此挂彩受伤,所谓的民团也号召青鸟上街头。究竟选罢法?宪诉法?财划法到底争议的内容是什么?实有探讨及厘清的必要。
这些争点中包括现行罢免法制度有「双低」缺失,成案条件低、通过门槛低,针对第75条及第90条修正,其修正的重点包括:公职人员就职未满1年者「不得为罢免之提议与连署」、罢免同意票数须高于当选票数(加一条款)、民众连署罢免需附上身分证影本(连署加严)及投票日前禁止公布选举民调时间从前10日缩短为前3日;罢免虽然是人民的政权之一,但罢免也不是儿戏,轻率为之或是成为落选者不认输的理由,否则朝野永无宁日,对任何政党都是困扰,罢免既然非儿戏也非意气之争,那么增订罢免案连署人连署时须「检具身分证影本」,以防有心人士假冒罢免等,应可接受才是。
对于宪诉法,一堆律师站出来反对,平心而论,宪诉法乃系提高大法官评议门槛,将大法官「现有总额」人数改为「法定15人」,避免出现仅三、四位大法官即形成多数意见的极端情形,并主张将宪法法庭决议与暂时处分裁定门槛,从现行大法官「现有总额过半同意」调高至「现有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毕竟大法官所裁示皆为重大宪政争议案件,宪法判决涉及到人民基本权利,也涉及到国家重要机关、组织制度的变革,必须谨慎为之,这有何错之有?如少数大法官就能做成重要的宪法解释,无法真正反映多元意见,变成少数杯葛,也不利宪政秩序的稳定。毕竟提高表决门槛,代表大家是共同做成解释,较具高度的民主正当性。
由于财划法中央与地方财源分配机制长达25年未随情势修正,蓝白主张应配合地方改制有所更动,建议将中央分配给地方的税收比例从25%提高至40%(最多释出6612亿元),以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源;而民众党团版本提出,中央多拨补2700亿给地方政府,另提出成立「分配委员会」等措施。民进党立院党团直言,此举恐导致中央可支配预算削减至1157亿,大幅冲击国防、社福、社宅等重要预算,摧毁国家财政,后果不堪设想。针对事权分配则认为,地方政府在争取更多预算时,应平衡讨论部分事权回归地方,否则中央如何兼顾如0到6岁少子化补助、长照社福、教育等政策?
根据财政部指出,新法波及层面包括扩大城乡差距、国防与捷运兴建等众多预算都将受影响;另外还有部分精省后由中央承接的业务,未来可能也必须回归地方办理。然国民党则强调,修法是让税收回归地方,且近年中央超征情况严重,须多划分给地方的3753亿只是九牛一毛,根本不会影响国防、防灾、交通等预算。
仔细想想回归理性,赖总统难道不知道国会监督执政在民主国家是常态,若拒不接受国会决议,才是违背权力分立的原则;赖总统口中所说须以「更大的民主」来解决,难道就是执政党发动的群众运动?民粹式语言及动作是无法用来作为合理追求宪政价值的理由。过去8年,民进党仗着执政大权与国会多数辗压在野党,如今民进党陷于少数,但仍透过全面执政时代通过的大法官护航,推翻代表最新民意的国会改革法案,几乎全数条文被宣告违宪,这与民主精神是相互违背;如今又抗拒代表多数民意的立法院决议,难道少数执政的民进党要行专制独裁?(作者为中国文化大学国发大陆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