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渗透法碾碎民主宪政

(刘宗龙摄)

12月25日行宪纪念日,月底却有迳付二读的《反渗透法》将在立院表决,又有监委陈师孟试图以监察权干扰司法判决,激怒法官群起联署,宪政理念实岌岌可危。我们试从宪法角度,点出执政党鼓吹的所谓「反统战」、「反渗透」背后严重的逻辑谬误问题。

「国安五法」以及《反渗透法》,一直被诟病之处,在于相关刑事犯罪的条文中,构成要件太过模糊。台湾人只要拿大陆奖学金以及在国营企业,甚至仅在设有共产党支部的民企底下工作都可能触法。另一方面,指定的规范对象却又极为狭隘(仅限中国大陆)。这种立法逻辑,恐吓意味浓厚,不但违背人民基本权利,更违背中华民国宪法精神。

首先,《宪法增修条文》的序文以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一条开头都是「国家统一前」。而且这两部分属宪法以及法律层级的文件,前者在1991年5月,后者在1992年7月公布,而「九二共识」提出的时间点为1992年11月。台湾在两岸开始接触之前制定的两法,代表就算没有大陆官方的因素,追求国家统一也一直是我方的目标,也是这两法之所以存在的原始理由,从来不是所谓的「宣示性条文」,这点并没有一丝一毫模糊的空间。就算民进党两次上台,也不敢修宪修法,删除这五个字。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其次,李登辉时代曾经提出过《国统纲领》,但这部指导性文件并非法律而仅为行政命令层级,所谓的近、中、远三阶段分类也颇为不科学。如近程的「摒除敌对状态」至今尚未达成,但是中程的「三通」以及「高层人士互访」却早就实施且效果非常显著。这种略显草率的分类法,代表李登辉根本没有追求统一的诚意,也难怪被人称作「国不统纲领」。

不过李登辉好歹推出了一个统一的空架子,陈水扁时期《国统纲领》被冻结,到了马英九虽然两岸随着良好的态势进行良性发展,但关于终极统一的法制化工作不只从未放上台面讨论,连解冻《国统纲领》的意愿都没有。马政府8年只拚经济,却怯于提醒人民正视国家尚未统一的宪政事实,最终导致民进党大力渗透教育以及网路舆论下,恐中惧中的太阳花运动窜起,打乱了蓝营阵脚,马英九想推行的和平协议也只能彻底搁浅。

归根究柢,台湾政治人物以及多数法界人士,从来不愿面对宪法一中的现实,整天高唱所谓「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对于宪政发展必须为和平统一铺路的大原则却视而不见。如今导致了《反渗透法》第二条中对于「境外敌对势力」定义为「与我国交战或武力对峙之国家或团体」。民进党在政治上既反对两岸签署和平协议,终止战争状态,然后又透过《反渗透法》强行将未终止战争状态的大陆政权,当成本法永久的唯一指定对象。因为台湾政府应该不可能向占据我国南沙群岛的越南与菲律宾、占据钓鱼台的日本宣战,或进行任何形式的武力对峙吧。

浅见以为,这种把两岸敌对状态公示并试图将其永久化的行为,恰是一种对宪政的羞辱,一如同样拒绝正式结束两韩战争状态的北韩政权那般,动不动就宣布国家进入「备战体制」来恐吓威逼内部人民的手段。所谓的宪法基本权利,在宪法一中的法统前提被彻底忽略时,自然会被「新党国体制」给彻底碾碎。

适逢行宪纪念日的此刻,台湾人民必须深思我国宪法的精神所在,以及宪政之路的最终目标。无止尽的战争状态之下,所获得的任何权利都不可能持久,只有掌权者才能借此获利,他们才是民主宪政的真正敌人。人民在此关键时刻必须挺身而出,向任何意图推动恶法勒索人民的政府,投下反对的一票。(作者为武汉大学两岸与港澳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