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渗透法三读通过 韩国瑜:中华民国宪政史上耻辱的一天

记者柯沛辰台北报导

立法院2019年最后一天通过民进党版本反渗透法》,引发蓝营强烈反弹。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韩国瑜当晚在脸书批评,民进党运用多数暴力,不仅在选前10天强行通过反渗透法,过程也违反正当法律程序,「这是中华民国宪政史上耻辱的一天!」

民进党立院党团去年11月27日提出反渗透法草案,同月29日迳付二读,引起朝野争论。立法院长苏嘉全同年12月27日、30日两度召开朝野协商,但仅有法案名称、立法意旨及施行日期达成共识,其余交付31日逐条表决。

▲立法院《反渗透法》逐条讨论,国民党团集体静坐抗议。(图/记者屠惠刚摄)

国民党团质疑,法案攸关国家安全、全民权益实属重大,却未经委员会讨论,也没有行政院版本,到底为何不多开公听会?民进党在怕什么?尤其大选不远,为什么民进党不能等?

为了表达抗议,国民党团上午二读广泛讨论发言完毕后,10多名立委坐在发言台前抗议,并拉起「抗议恶法选票制裁布条,不再发言,也拒绝参与表决,直到三读前才高喊绿色恐怖,戒严复辟」,随后离开议场

▲朝野各自在议场拉布条表达立场。(图/记者屠惠刚摄)

当天《反渗透法》三读通过,明订为防范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干预,以确保国家安全及社会安定,维护中华民国主权及自由民主宪政秩序,制定反渗透法。其中,条文定义的「境外敌对势力」系指与我国交战、武力对峙或主张以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国主权的国家、政治实体团体

民进党最初的草案版本中,「渗透来源」包括境外敌对势力「监督管理」的各类组织团体,但因为许多赴陆台商被迫成立共产党支部,因此三读条文中删除了「监督管理」4字,缩小适用范围

条文规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渗透来源指示、委托资助,进行游说,否则处50万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若就国防外交大陆事务涉及国安国家机密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

另外,如果受渗透来源指示、委托或资助,又犯刑法第149条至153条妨害秩序,或违反集会游行法第31条妨害合法集会、游行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违反正副总统选罢法、公职人员选罢法,或妨害选举罢免及公投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反渗透法》三读通过敲槌。(图/记者屠惠刚摄)

其中,条文也设有「自首条款」,若涉犯反渗透法自首,或在侦查、审判中自白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若因此防止国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得免除其刑。

对此,韩国瑜当晚在脸书表示,反渗透法从提出草案至今,只有短短37天,民进党在蔡英文总统的命令下,运用多数暴力,在选前10天强行通过反渗透法,期间完全跳过委员会审查阶段,还在今天一次完成二读、三读,完全没给社会大众讨论机会,已违反正当法律程序,应属违宪,「这是中华民国宪政史上耻辱的一天!」

韩国瑜认为,中国大陆的政府机关、学校、研究机构,或是实质控制的组织、团体通通都被定义为「渗透来源」,但是何谓「实质控制」,法条中全无明确定义。其次是,反渗透法最重可处无期徒刑,用如此模糊不清的法条入人于罪,还科予最重的无期徒刑,根本是戒严时期惩治叛乱条例「借尸还魂」,可谓无戒严之名,却行戒严之实。

韩国瑜表示,如果他当选总统,一定会联合立法院的多数,先停止反渗透法的效力,再重新审查这个未经妥善审议的「恶法」,并和各界沟通、讨论,研究有无重新立法之必要。他强调,台湾的国家安全非常重要,但不该为了选举操作,而恶意地制定违宪恶法,甚至剥夺人民自由!

▲韩国瑜批评,民进党强行通过反渗透法,是中华民国宪政史上最耻辱的一天。(图/记者林敬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