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奇签曹锦辉大联盟假球标准何在? 中职只能吞下去
美国职棒大联盟的规章明载,只要有意图打假球,都构成被终身禁赛,为何对曹锦辉事件「放宽」标准?难道大联盟的规章是「因人而异」,又或者球员在其它国家有意图打假球不算,不相信其它国家职棒联盟对于终身禁赛的认定。
若依美国大联盟对于涉及假球的认定,根本不能同意道奇队签曹锦辉,美国职棒大联盟规章第21条,「任何球员只要有意图、同意要打假球,或没有向MLB通报被人要求放水的讯息,都是可以构成被宣判终身禁赛的理由。」
曹锦辉在中职涉及的假球事件中,接受组头性招待,并要放水2场比赛,最后比赛虽延赛未打,但已构成有意图打假球的事实。
▲曹锦辉。(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基于美国职棒大联盟规章第21条规定,曹锦辉显然违反第21条,要被处以终身禁赛。但结果却不是如此。
大联盟最后还是不愿相信中职行文的说明,以及不少美媒的抗议,同意道奇队签曹锦辉,无疑是无视大联盟规章,也让人见识到什么叫大联盟的道德标准。
或许大联盟认为,曹锦辉有意图放水不是在美国,而是在台湾中华职棒,可以不予承认,如此一来,也等于做出不相信中职的决定,中职也只能能吞下去。
▲曹锦辉。(图/达志影像/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