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拍板即日上路 储值上限1万元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行政院7日拍板定案「第三方支付服务」,金管会表示,「网路储值支付帐户机制可分为两大方向,其一为依现行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规定,非金融业第三方支付服务业者从事网路储值最高上限为1万元,即日起可提出申请;另外,非金融业者若与银行合作,则储值上限最高可达20万元,相关规定8月底公布后,便可提出申请,乐观期待年底前可见到非金融业与银行业的合作。

行政院院长江宜桦拍板「第三方支付服务」的管理,短期以「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做为非银行第三方支付储值服务管理法源、中长期应制定专法

银行局局长桂先农表示,根据行政院决议,非金融业从事线上储值服务,短期仍以「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为规范,因此,储值上限为1万元,且非金融业者资本额超过3亿元即可提出申请,若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即可开办该项业务

桂先农说明,非金融业从事线上储值上限为1万元,主要考量民众的使用习惯。他说,目前国内已发行电子票证达3200万张,总储值金额达34亿元,不过,平均每卡储值金额仅100余元,影响民众储值金额偏低的主要原因为储值金额不会产生利息,且有遗失风险

此外,若非金融业第三方支付服务业者愿意与银行业合作,则可争取到较高的储值额度。桂先农表示,金管会积极透过银行公会推动金融业「网路储值支付帐户」机制,相关规定8月底即可出炉,之后非金融业者便可提出申请,有望年底前可以见到首宗案例

根据银行公会规划的线上储值方案,依据认证强度的不同,可分为三类,若依自然人凭证,储值上限为20万元,每日交易限额为10万元;若依银行帐户信用卡认证,储值上限为10万元,每日交易限额为6万元;若以电子邮件手机认证,则储值上限为1万元,每日交易限额为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