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针对第三方支付争议,金管会强调,只要经济部在消费者权利保护定出规范,金管会将以行政函令解释的方式,将线上储值「一定金额以下」,不必视为银行存款,以推动第三方支付业者可以从事线上储值业务。
金管会副主委吴当杰表示,目前经济部为第三方支付的主管机关,而根据行政院上周四的跨部会协议,已有共识将「一定金额以下」储值金额不必视为存款,金管会将以行政函令解释的方式,定义「一定金额以下」线上储值不必视为银行存款,不必涉及修法。
吴当杰表示,为推动线上储值业务,并兼顾消费者权益,金管会持续密切配合经济部,并在必要时提供充分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