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病患? 洪欣瑜:基于信任女友才传术后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针对整形名医洪欣瑜涉嫌偷拍案,台北市议员梁文杰27日出示洪欣瑜女友李炜提供的照片指控他不仅偷拍,而且是惯犯。洪欣瑜稍早则召开记者会,承认照片确实是他传给李炜,但当时是基于男友朋友之间的信任

洪欣瑜还表示,传照片给李炜,是想让她了解自己的工作内容,而且李炜对于相关的手术也很兴趣,他只是想向她展示术后成果及进一步讲解,这是医师职责,他不认有违法。至于李炜将照片曝光,应该是因为不甘心分手。

据悉,洪欣瑜先前被控偷拍女病患,他多次对外否认,但梁文杰27日上午召开记者会,拿出洪欣瑜在诊间自拍照,提供者是李炜,指控他不但偷拍女病患裸照,而且还是惯犯。

梁文杰指出,洪欣瑜多次在手术中未经病患同意,在病患麻醉昏迷中拍摄病患的裸体照,场景有出现在新光医院及其他不知名医疗院所手术室。更可恶的是,洪欣瑜会在手术中时,就以APP或LINE的方式传给他人并以讪笑的方式讨论。

此外,洪欣瑜在被媒体踢爆后,又要求另外两个被害人小可及绵绵(均为化名)作伪证,要求配合对外及向检察官表示一切都是遭人设计

梁文杰表示,不论是医师法第23条、刑法第316条或者是医师伦理规范第11条都对保护病人隐私设有严谨的规范,刑法第315条之1也规范了偷拍隐私的罪责。洪欣瑜的行为除了涉及刑法教唆伪证及妨害秘密罪之外,在行政程序上,也显然有医师法第25条第4款医师伦理道德违反的问题,针对这样重大违反医德事件检察机关或许有侦查不公开的考虑,但在司法定谳之前,他必须召开记者会提醒民众有关洪欣瑜的劣行,以免有人再次受害。

梁文杰强调,主管机关卫生局应该主动查明,洪欣瑜在过去执业期间是否未经报备在登录以外之医疗院所违法执业;卫生局应告知该诊所,洪欣瑜违反医师伦理的具体情事,且依法将洪欣瑜移付医师惩戒委员会惩戒。

台北市卫生局表示,如果举证的照片为真实,审慎调查后确定有涉及透露病人资料情况,最重可停业,但必须等到调查出炉后,才能确定是否要对洪欣瑜开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