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上路!最快下月发照
第三方支付专法(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5月3日起,正式生效,金管会预估,约有9-10家专营业者将提出申请,此外,现行20家兼营的银行业者也必须在9月2日前完成申请,预计最快6月,就可看到首家第三方支付业者获准营业。
第三方支付专法年初获总统府公布实施,为力促国内第三方支付产业发展,金管会责成银行公会主导研拟相关子法,经与电子商务、电子票证发行机构及金融机构等业者召开78次协商会议,并洽商中央银行、法务部及财政部,综合参酌法规预告期间各界意见修正后,历时三个月迅速完成全部法制作业并发布。
金管会表示,自5月3日起即可受理相关业者的申请。预期本条例的施行可协助电子商务交易金流支付行为及提供安全且便利的支付环境,对于扶植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协助青年创业与保护消费者权益,均具重大效益,并有助国内支付服务的创新并推动金融业、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网路电子商务业者合作,共创三赢的局面。
为抢陆客财,去(2014)年1月百货业者阪急百货宣布,开放中国大陆支付宝可在店内结帐消费,为我国实体店家与第三方支付业者合作的首例,不过,当时金管会认为,支付宝未经核准在台交易,且第三方支付专法并未订定,国内尚未开放该项业务,因此,该合作紧急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