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银携手第三方支付业者 开创网路支付里程碑
金管会日前宣布,核备信用卡收单机构签订「提供网路交易代收代付服务之网路平台业」为特约商店自律规范,代表台湾落后其他国家多年的第三方支付正式启动,台新银行看好网路市场商机,即日宣布与「支付连」与「欧付宝」两家第三方支付业者合作,为台湾网路交易开创网路支付的新里程碑。
台新银行支付金融处资深副总夏敏兰表示,第三方支付是指独立于电子商务商户与银行之外,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支付服务的业者。目前全球最知名的第三方支付业者为eBay的Paypal与淘宝网的支付宝;在台湾网路家庭旗下的「支付连」与茂为欧买尬转投资的「欧付宝」则是目前最积极经营、且最具知名度的第三方支付业者,两者均为台新银行的合作伙伴。
依据资策会数据,2012年台湾电子商务产值已超过6,000亿元,较2011年成长逾15%,且年产值仍在持续攀升中,预估至2015年将创造超过1兆元的年产值。然而,由于国内卖方多属个人或微型企业,往往因规模较小无法符合收单银行之网路特约商店标准,或受限相关法令而无法成为信用卡特约商店,因此无法提供消费者便捷的刷卡付费服务。
夏敏兰认为,透过第三方支付业者的成立,除了让消费者可轻松利用信用卡支付网路购物的费用之外,亦可以减少收单银行对微型特约商店的管理成本,同时微型商店或个人卖家将可提供更简单方便的交易付款管道给消费者,进而开发更多潜在客户,达到消费者、卖方、第三方支付平台与收单银行多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