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房地合一税2.0 回溯2016年后取得房地适用

打炒房,政院祭出房地合一2.0修法,据政院版条文适用范围将回溯至2016年起取得房地,预售屋也比照,至于何时出售案件要以2.0版方式课税,未来将由行政院视房市变化订定生效日。

行政院版房地合一2.0版修正草案,11日已送交立法院审议,拚本会期完成修法,为抑制短期炒作房价行为,将适用重税的「短期交易」案件认定期间拉长,未来持有2年内就出售房地将重课45%,持有2年以上、未满5年出售则课35%,并将预售屋及特定股权交易纳入适用。

房地合一2.0版方案曝光后,外界高度关注「日出条款」如何订定,包含适用案件范围是否回溯以及何时生效。

而根据行政院版修正条文,只要是2016年起取得的房地,等未来修法完成生效,都要适用2.0版课税,预售屋、特定股权交易也比照适用。

由于现行2016年起取得的房地,就属于房地合一案件,出售时的计税方式、税率,要按房地合一规定课征,等于2.0版适用范围与现行完全一致。

不具名官员说明,考量2.0版若再订出一个新的时间点来区分适用范围,例如规定今年7月取得房地才适用,不向前回溯,税制、稽征作业将过于复杂,同时可能引发抢买潮,为了不适用2.0版,短期炒作者可能抢在7月前快买房,反而使房市需求更升温。

官员表示,为不造成反效果,因此将房地合一2.0版适用范围回溯至2016年起取得者,与现行范围一致,这些案件如果在条文生效日后「出售交易」,持有期间未满5年者都要课35%或45%重税。

至于条文生效日,将由行政院视房市变化情形,审慎考量后决定。

以目前版本来看,房地合一2.0版回溯至2016年起取得案件适用,影响最大将是近1、2年才买入打算短期炒作的投机客。

假设2019年元旦才取得房屋,到今年元旦持有期间已满2年,根据现制适用税率为20%,但等房地合一2.0版生效,持有期间必须再拉长到5年以上才能避开重税,否则出售税率将上升至35%。(编辑赵蔚兰)11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