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税 花敬群:日出条款应回溯到2011年

德明财经科技大学不动产投资经营学位学程副教授花敬群今(13)日表示,最新出炉的行政院版本房地合一税,不符公平正义。日出条款应再往前延伸,甚至回溯到5年前,自2011年1月1日起取得房地者,有获利统统要缴税,才更贴近公平正义。

至于400万元自住客的免税门槛,花敬群认为,400万元太高,行政院这种订法,是「从台北天下」,对于城乡落差大、不太容易让房子增值400万元的部分县市来说,行政院的思维是纯綷出自于台北市逻辑,形成课税漏洞和公不平

花敬群表示,之前还有立委提出,希望自住客免税门槛订在100万元,现在如果行政院要放宽到400万元,反而不太公平。

花敬群表示,此次行政院版本和财政部版本最大的不同,是拉高一年以内买卖获利的税率,提高到45%,这样的调整,是租税惩罚性公平性比较强;至于有业者认为,45%会不会过重?还是值得讨论。

花敬群表示,因为租税要公平正义,才是政府推动房地合一实价课税的政策目的,尤其是针对这一波房价狂飙、有在大多头时期赚到不动产增值获利的人,而非是在现在房价高档、未来大涨空间不大的这一波未明显获取暴利者。因此建议应该把日出条款提前延伸到2011年,即5年前、2011年1月1日的次日以后取得、且持有时期在2年以下者,统统纳入课税对象,比较顾及租税公平正义,财政部也才课得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