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湾先拆再环评!立法院:地方政府不服,代为执行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争议多时的台东县美丽渡假村总算又有新进展!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在29日通过一项决议,确定美丽湾开发案建照属于「实质违建」,因此应该依照建筑法规行文台东县政府,「先拆除后始得环评」;更留下重话,若地方政府不服或行政怠惰,则应依地方制度法代为执行。

在2012年2月份时,高等行政法院判决美丽湾「环评无效」后,内政部长鸿源曾指出「美丽湾是实质违建」;包括戴立忍等人,各界的反建声浪不断。29日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达成共识,认定美丽湾开发案建照属于实质违建「并无疑虑」,因此应该先拆除、再环评。若地方政府不服或怠惰,则应依地方制度法代为执行。

民众要求政府拆除美丽湾。(图/取自东海岸事件簿粉丝团

民进党立委林淑芬表示,「《环评法》的宗旨是『预先评估』」预先评估一个开发案对环境影响,像美丽湾这样先盖了再来补做环评,营建署作为《建筑法》的主管机关,应该执行违建的拆除。但此案并未通过,最后是冻结营建署100多万元预算,在内政部长李鸿源南下会勘并有作为后,才能经由专案报告动支这笔预算。

戴立忍导演在9月份时曾直指台东县政府,「身为公职人员的你,竟在第一时间公开否决最高行政法院的定谳,为违法业者解套。你实在太纵容他们,相挺过头了。报导没曲扭你的原话吧?如果没有,像你这样的官员,业者不分点好处给你的话,实在说不过去。」外界也同声挞伐。

台东县环保局在联络环评委员后,原订于11月29日上午召开环评会议,但台东县环保局却以可出席环评会议的委员不到一半,紧急宣布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