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以上就学贷款修正草案通过 符合条件利息政府付

高中以上学子就学贷款修正草案通过,将于2/1新学期正式执行。(本报资料照)

为减轻青年就学贷款还款负担,教育部日前公告「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条文修正草案,放宽申贷门槛及利息,在学期间免缴利息的门槛,从家庭年收入114万元放宽到120万元,缓缴本金年限也从8年延长至12年。教育部5日表示,这项政策已于部务会报通过,将于2月1日新学期开始实施。

教育部表示,4日于部务会报审议通过「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条文修正草案。修正重点方面,于申贷阶段,为配合支持生育政策,除放宽申贷家庭年所得门槛外,亦纳入抚育子女数考量,且就学期间全面免付利息全数由政府支应。相关作法为:

(一)家庭年所得120万元以下:在学期间免利息。

(二)申贷学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学生及其子女数有2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学阶段),则家庭年所得放宽至148万元以下均可申贷,在学期间免利息。

(三)申贷学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学生及其子女数有3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学阶段),则不限家庭年所得均可申贷,在学期间亦免利息。

(四)未符前述资格,但申贷学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学生及其子女数有2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学阶段):利息自付。

至于还款时,教育部说明,放宽缓缴本息的申请门槛,由现行的月收入未达4万元,放宽至月收入未达5万元均可申请。每增加养育1名子女(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学阶段),再多放宽月收入门槛1万元。举例如养育1名子女者,得申请缓缴本息门槛为月薪未达6万元;2名子女者,得申请缓缴本息门槛为月薪未达7万元,依此类推。

教育部也提到,放宽缓缴本息、只缴息不还本(只缴交利息不用偿还本金)的申请次数:由目前的8次(8年)增加为12次(12年)。

为落实教育平权,全方位照顾经济弱势学生,教育部指出,政府于112年6月宣布推动「拉近公私立学校学杂费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案内配套三即为「就学贷款精进措施」,并配合修正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减轻学生就学负担,并降低其日后还款压力,期待借此增加照顾受惠对象,实质帮助经济上有需要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让政府资源妥善运用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