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为了哪位大咖!外役监条例修正草案初审通过放宽遴选条件
立法院去年才修法提高外役监遴选门槛,国民党立委陈玉珍、民进党立委王世坚不久前又各自提出「外役监条例」修正草案放宽门槛,分别为服刑超过三个月、六个月以上可获遴选外役监。立法院19日司法法制委员会审查草案。(摘自国会频道)
立法院去年才修法提高外役监遴选门槛,国民党立委陈玉珍、民进党立委王世坚不久前又各自提出「外役监条例」修正草案放宽门槛,分别为服刑超过三个月、六个月以上可获遴选外役监。立法院19日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草案,绿委庄瑞雄强调,当初提高门槛的「消极资格」没变,而是把积极资格放关,并非为了哪个大咖在开脱。
蓝绿立委修法拟放宽现行「有期徒刑执行逾三分之一,累犯逾二分之一」遴选规定。陈玉珍版放宽为「逾三个月」,王世坚版为「逾六个月」即可申请外役监遴选,王世坚还拟延长表现良好的外役监收容人「探视假」时间廿四小时。
审查过程中,国民党立委林思铭表示,看到一般监狱人满为患,但外役监舍房闲置,原法规定有期徒刑执行逾三分之一的遴选条件,综合受刑人的徒刑执行状况,平均下来,三分之一为4个月,这样修法改为「逾三个月」也没太大差别。
庄瑞雄则说,去年政策紧缩,增订多项消极要件,包括故意犯罪致死、10年以上重罪等都予以排除,不得参与外役监遴选,这个是符合国民的希望。但消极要件紧缩,但积极资格没变,导致一般监狱人满为患,蓝绿修法不是为了哪位大咖,外役监的功能就是让受刑人复归社会。
最后朝野皆无意见下,召委吴宗宪宣布通过陈玉珍所提第四条修正版本,另外王世坚所提的延长表现良好的外役监收容人「探视假」时间廿四小时,则不予修正。
根据初审通过的陈玉珍版本,放宽外役监受刑人遴选标准,另将「有悛悔实据且一年内符合陈报假释法定刑期」改为「有悛悔实据且三年内符合陈报假释法定刑期。」
陈玉珍修法说明提到,外役监条例于2023年7月31日修正施行后,因第四条第一项第一款所定之积极遴选条件过于严格,以致合乎上列积极要件得以遴选至外役监之受刑人大量减少,不但造成外役监舍房闲置,一般监所却出现人满为患。
矫正署长周辉煌说,外役监制度是好的制度,应该要保留,社会复归对受刑人有利的跟兼顾社会安全,应该兼顾衡平。周辉煌强调,外役监的定位,是让受刑人与复归社会的中间处遇,不是所谓的特权或是特定阶级逃避服刑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