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息想抵税「符合条件」省很大 搞懂新、旧制最高扣除30万

民众若购买自用住宅,且向金融机构办理借款购屋借款利息也可以列举扣除。(图/记者季相儒摄)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一年一度的报税季又来了,纳税人想尽办法找各种名目想抵税,就连房贷利息也可以「有条件」列举,不过自从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后,民众常常搞混新、旧制规定,让辛苦赚得血汗钱通通缴给国库,不管是购屋族或换屋节税方法也大不同。

不少民众误以为可以同时采用标准扣除额个人申报户为30.6万元)与列举扣除额(看列举项目),但实际上只能择一。在个人免税额部分,若个人低于70岁则为基本的8.8万元、若是扶养的亲属或自己超过70岁则免税额为13.2万元。标准扣除额部分,若自己未婚,今年5月申报的版本为9万元,夫妻可合并以18万元申报。

至于特别扣除额部分,可分为6类,若同时符合要件,可合并使用。包括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今年申报版本额度为12.8万元)、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今年申报版本额度为12.8万元)、储蓄投资特别扣除额(额度为27万元)、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额度为2.5万元)、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今年申报版本额度为2.5万元)、财产交易损失扣除额(额度不得超过申报的财产交易)。

▲房贷利息想省税,仅有「符合条件」的购屋房贷才可以,其余各种贷款利息等支出通通都不行。(图/记者谢婷婷摄)

无论是租屋族或购屋族,纳税人申报购屋借款利息列举扣除额,必须减除储蓄投资特别扣除额,每户扣除额上限为30万元,同时只限「自用住宅」,其余借款供投资的利息支出都不可以列举;另外,房屋租金也可以列举,金额是「每户」申报上限12万元,不过房屋租金和购屋借款利息不能同时两项扣除,只能择一申报。

台北国税局也指出,购屋借款利息扣除额的虚列状况是民众最常在列举申报上出现错误,不动产同样也必须是民众自己、配偶或是受扶养的亲属名义登记,购屋的相关贷款才能列举扣除,而且至少要有1人户籍登记在该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