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应知所进退
黄帝颖
考试院长关中遭台北市议员童仲彦踢爆,平均每周有两天利用上班时间、搭公务车去按摩,而考试院长上班时间计领的薪资、公务车的油钱和司机、随扈的薪水,都是全民的纳税血汗钱所支应,若非基于公务使用,即属浪费公帑。
又依据公务员服务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前段明文规定,「公务员办公,应依法定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而考试院是掌理全国公务员铨叙的权责机关,本应作为全国公务员的表率,但考试院长居然带头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实目无法纪、令人摇头。
事实上,马政府高官「公私不分」,利用上班时间办私事,关中并非特例,二○○九年马总统器重的行政院政务委员朱云鹏,就被媒体踢爆上班时间与女友约会,朱云鹏为此出面鞠躬致歉,随后也请辞政务委员。两相比较,前政务委员朱云鹏尚且没有用公家司机、开公务车去办私事,即已自动请辞下台,反观上班时间坐公务车去按摩的考试院长关中,明显浪费公帑,并违反公务员服务法,情节比朱云鹏严重甚多,难道就因为关中是国民党大老,故能厚颜、不须「知所进退」?
●作者黄帝颖,律师,国立大学兼任讲师。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