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后就学贷款补助以6/20为认定基准日 估75%学贷者符合资格

教育部长潘文忠(中)说明「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林志成摄)

教育部今宣布,「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以6月20日为资格认定基准日,预估54.6万人符合补助资格,占所有贷款者73万人的75%。8月时,符合资格的贷款人,若在学就自动减免一学期本金、非在学则1年免缴本息。

教育部编列220亿元推动「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适用资格方面,若是在学贷款人,必须是111学年第2学期在学生,或是112学年第一学期新入学的高一及大一学生,他们要来自低收入、中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碍或原住民族群,或是在6月20日当下家中有12岁以下子女。

非在学贷款人要适用此项政策,必须是111年度平均每月所得未达4万元,或是在6月20日当下有12岁以下的子女。如果夫妻都有申请就学贷款,家中又有12岁以下小孩,则夫妻两人均可适用这项政策。

教育部长潘文忠表示,这项政策希望降低在学或毕业后年轻人的学贷压力,会从7月起核算补助,符合资格者,8月起直接扣抵贷款人最近一学期的贷款本金(在学中贷款人)或1年的还款本息(非在学的贷款人),原则免提出申请,由政府主动勾稽审查补助资格。

不过潘文忠也说,贷款者如属于在学中及非在学贷款人本人或其配偶怀孕者、或非在学的贷款人为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者,则需检附相关证明文件,从6月1日上午10时起8月31日间至「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线上系统」提出申请,才能适用这项政策。

如果在6月20日当下怀孕,但之后流产了,这一对夫妻仍可适用「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吗?教育部高教司长朱俊彰表示,如果流产的原因非归责于当事人,那仍然适用。

教育部表示,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核算后,将由承贷银行自7月起陆续以信件、简讯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符合资格的补助人。贷款人若对补助资格或金额有疑虑,可于7月10日起至9月15日止于线上系统查询或提出申复。免提出申请的112学年第1学期新入学高一及大一生,查询及申复日期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