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后就学贷款补助6月审查资格 7月起直接扣抵

教育部推出政策减轻学贷族的负担。(本报资料照片)

行政院今日于「温暖及时─疫后特别预算启动记者会」表示,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将由政府于6月底前主动审查补助资格,再由承贷银行自7月起通知符合补助资格者,实际依据贷款人的贷款本金设算补助额度,直接扣抵1年本息(非在学的贷款人)或最近1学期本金(在学中的贷款人)。

教育部「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系政府在3800亿元财政余裕中,编列220亿元特别预算经费,用以协助符合下列资格的就学贷款人偿还1年本息,实际依据每一位贷款人贷款本金设算补助额度,免提出申请并直接由承贷银行扣抵,真正减轻贷款人就学贷款的还款负担,预计受益人数为54.6万人。

关于这次学贷补助对象,若是非在学的贷款人,须是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111年度平均每月所得未达4万元、有12岁以下子女、本人或其配偶已怀孕等四项条件中,符合其中一项。

至于在学中的贷款人要获得补助,要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中的其中一项:一、获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碍或原住民等学杂费减免;二、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划助学金;三、有12岁以下子女;四、本人或其配偶已怀孕。

教育部表示,此次的补助措施,将于今年6月底前由政府依部会资料主动审查补助资格并分别设算补助额度,自7月起再由承贷银行直接通知;依据每一位贷款人贷款本金、经济收入条件等的不同,实际补助额度(协助还1年本息)也有所不同。

教育部指出,符合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资格者,由承贷银行直接扣抵贷款人最近一学期的贷款本金(在学中的贷款人)或一年的还款本息(非在学的贷款人),避免直接发送现金给贷款人而用于其他支出,真正减轻贷款人就学贷款的还款负担。

教育部提醒,若在学中及非在学贷款人本人或其配偶为怀孕、非在学的贷款人且为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者,因须以今年6月20日时的条件进行审查,此类贷款人应自今年6月1日至7月31日前,检附孕妇健康手册(国民健康署编印)、诊断证明书(载明怀孕周数及预产日期等)或户籍所在地政府核发的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证明等文件,依政府公告管道提出申请,符合资格者亦可享有补助。疫后就学贷款补助须知预计于5月底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