薰衣草条款月底上路 金管会:涨保费要符合4要件
这项规定将自3月31日起生效,后续若有保险公司要涨费率,就必须依此规定。
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表示,现行住院医疗示范条款就有保费调整等相关文字,未来只要符合要求,保险公司调整保费不必事先送审,但保险局会抽查是否合理、公平且符合要件。
寿险业者则表示,为避免滥涨及产生争议,寿险公会将会讨论统一标准的自律规范,且大部分应会从新销售、必须续保的保单才适用,确保销售过程有跟保户说明清楚,旧有、终身型健康险应不会调整费率。
随着医疗科技进步,国人平均余命延长、新式医药不断推出,健康险每年给付金额不断成长,2021年就给付1,569亿元,部分保单可能面临损失率超出预期,必须调涨保费;去年即发生宏泰人寿薰衣草一年期健康险,因部分项目给付损失率过高,通知15万有效契约保户要调涨保费,最高涨160%,被保险局以调整费率欠缺合理性与公平性为由,要求恢复原状、退还溢收保费。
未来健康险等要调整费率,要先以国内三到五年的统计资料为主,除非真的找不到相关统计,才能引用国外资料,且必须与保单条款及给付项目完全一致。
第二项要求是涨费前必须先告知要保人,包括调费理由、新费率起收时间、若要保人不同意时的处理方式等;第三是新费率起收日前三个月,要通知要保人相关调费内容,且要求销售人员及通路充分向要保人说明。
四是保险公司稽核单位必须查核、确认业务人员销售时,有对要保人充分说明费率调整机制,若是外部销售通路如银行、保经代,也要要求确实向保户说明,若今年3月29日前已销售具保费调整机制的保单,则要在保户续保时,通知保户此保单有保费调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