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移工符3条件可永久居留 4月底上路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开放类别包含制造业、营造业、海洋渔捞、农业(限外展和农粮),以及机构、家庭看护工,以及其他经部会指定的国家重要产业,移工从事中阶技术工作满5年,符合每月总薪资5万500元以上或取得以及专业技术证明,得依移民法规定申请永久居留。
方案针对留用资格规划薪资、技术条件,包含产业类每月薪资3.3万元以上,或年总薪资达到50万元以上;机构看护每月经常性薪资2.9万元以上、家庭看护2.4万元以上,产业类则要有专业证照、训练课程、实作认定,社福类则须通过语言能力测验等。
符合资格者可由雇主申请聘雇,每次许可三年。但基于保障国人就业,雇主申请中阶人力的名额,不超过移工核配比率的25%。移工、中阶人力与外国专业人才合计不超过总员工50%。
行政院长苏贞昌表示,台湾因应经济需要开放移工,共同推动国家政策30年,移工在台湾已经近70万人,在疫情中创造成绩,经济逆势成长,移工从事本籍劳动人口不用从事的工作,难能可贵。
苏贞昌说,全世界都在抢人才,台湾受限规定,达到一定时间就要离开台湾,等于白白把人才送给人家、帮别人训练中阶人才,非常不划算。许多外籍学生来台历练,对我国认同、也熟悉文化,应优化各种条件,提高各种诱因,留下人才,为台湾建设、为台湾贡献。
苏揆肯定劳动部提出此方案,能在确保国人就业情况下,在最短时间补充人力。目标在2030年资深移工8万人、侨外生8万人,苏贞昌表示,配套与法规命令修正,劳动部等相关部会应尽速盘点,希望今年4月底以前正式上路,也必须和社会与各界沟通,此重大政策是为国家进步,也是与世界竞争所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