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板!外国专业人才来台「3年取得永久居留」 租税减免延长5年

行政院拍板松绑外国专业人士申请永久居留期限。(示意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苏晏男台北报导

国发会拟具的《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日前经行政院召开立法协调会报讨论后,在15日行政院会上拍板通过。草案中除缩短外国特定专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期限,从5年改至3年外,也取消纳入健保需6个月等待期的规定,并将租税减免延长至5年。

行政院长苏贞昌在院会上指出,我国现阶段正值国家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关键时刻,「5+2」及六大核心战略产业人才需求孔亟,为掌握此一揽才契机,应积极推动《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修法作业,强化揽才力道,让更多国际优秀人才能够「进得来」、「留得住」。

国发会则表示,《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自2018年2月8日施行,成效显著,针对高阶的外国特定专业人才已核发2447张就业金卡;为积极加强延揽及留用国际人才,国发会以近年推动的揽才政策与成效为基石,并依据各界反映及建议协同相关部会研提本修正草案,提供更具吸引力之的工作及居留规定,并优化租税及社会保障等相关权益

草案修正重点分为「放宽工作规定」、「松绑居留及永久居留规定」、「松绑依亲亲属适用本法相关规定」及「优化租税及社会保障权益」等大部分。

主要修改重点如下:

一、放宽工作条件:为因应双语国家政策及海外人才回国子女教育需求,放宽教育部核定招收外国人才子女专班得聘雇外国学科教师

二、松绑申请永久居留规定:为强化留才力道,将外国特定专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期间由5年缩短为3年;另外国专业人才及外国特定专业人才在我国取得硕博士学位者,得折抵申请永久居留的连续居留期间1至2年。

三、松绑依亲亲属适用本法相关规定:过去未受雇聘雇专业人才,例如自由艺术工作者、外国特定或高级专业人才,其成年子女若符合一定居留要件,得申请个人工作许可,另其直系尊亲属则可有最长1年的探亲停留证;至于归化我国国籍的人,考量到他们在拿到身分证后丧失原有身分,因此让这类人士的亲属还是适用部分条文,一样可申请永居、个人工作许可等。

四、优化租税及社会保障权益:为提高具跨国经验技术人才来台及留台诱因,将外国特定专业人才租税优惠年限由3年延长至5年;另为完备国际优秀人才健保需求,放宽外国特定专业及外国高级专业人才属雇主或自营业主,其本人及依亲亲属纳入健保免6个月等待期。

▼《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重点。(图/国发会提供,点图可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