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才永久居留鬆綁 再等等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昨(17)日初审通过《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修正案。 联合报系资料照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昨(17)日初审通过《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修正案,不过关键条文仍待协商,对于放宽外国人才在台学历折抵申请永久居留规定年限,因有立委质疑若放宽恐影响本国就业,仍须保留送院会协商。
因应少子化及全球科技竞赛,全球掀起抢才大战。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昨日审查外国人才专法修正案,聚焦三大条文。
首先是第14条,拟对外国人在台专业人才,放宽申请永久居留的续留期间折抵年限。
国发会提出建议修正条文,外国专业人才在台取得硕士、学士学位可抵一年,取得博士学位可抵两年;外国「特定」专业人才在台取得博士学位可折抵两年、硕士学位可折抵一年。
不过国民党立委郑天财担忧,一旦放宽规定,恐冲击国内就业;民进党经济委员会召委邱议莹强调,此条文是针对已在台工作的外国专业人才降低申请永居门槛,希望留才,不影响国内就业。最后经讨论,此条文仍须保留协商。
国发会主委刘镜清表示,以2022年、2023年统计来看,可以折抵一年的外籍专业人才约501人,可折抵两年的有197人,适用人数非常少,对企业而言,都希望尽量能留下人才。
刘镜清表示,国发会评估2030年国内人才缺口40万人,目前推估供给量约26万人,还有14万多的缺口,即使放宽第14条,也仍补不足。
其次,修法第12条,有关外国专业人才取得居留证,后续因故变更居留原因的相关规范,朝野一致同意回归「入出国及移民法」规定。
第三,朝野也同意增订第21条之1,取得永久居留的外国专业人才,在合法累计居留十年、每年居住逾183天等,可适用我国身障及长照部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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