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澄清: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易妍君 广州报道

近日,即将被终止上市交易的*ST美尚陷入一则传闻之中。

5月8日晚间,*ST美尚发布澄清公告称,相关媒体的报道严重与事实不符。公告还提到,目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保持正常联系及沟通中,王迎燕女士仍在中国境内,其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回顾来看,由于前期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美尚已被监管部门查处。

2021年12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ST美尚及相关人员立案。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4月及2024年3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0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21号)及《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1号)。

作为*ST美尚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也被监管作出了行政处罚。

2023年7月,证监会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并处以94.34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783.02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项目保荐代表人也分别被处以25万元罚款。

2024年4月 21日,*ST美尚又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4年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ST美尚表示,在立案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全力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同时,4月21日,*ST美尚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76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 。

*ST美尚表示,公司对《责令改正措施》高度重视,本次检查结果对于公司改进相关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经过全面梳理与自查,公司深刻认识到了在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不足,现已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展开整改工作,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另外,4月30日,*ST美尚公布了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该决定显示,*ST 美尚通过提前确认应收账款收回、虚记银行利息收入、不按审定金额调整项目收入、虚增子公司收入等方式虚增净利润。虚增净利润的年度为2012年—2018年,这也导致*ST美尚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决定还披露,2015年至2016年,*ST美尚实际控制人王迎燕通过关联方与*ST美尚发生关联交易并且非经营性占用*ST美尚大额资金。

决定指出,前期,深交所对《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0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21号)中有关*ST美尚2016年至 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至2020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归还资金占用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已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决定: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王迎燕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王迎燕在认定期间内,除不得继续担任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同时,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王迎燕,时任董事、实际控制人徐晶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