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留外国人申办工作许可 线上申办快速又方便

劳动部表示,依就业服务法规定,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可以申请个人工作许可,毋须经由雇主提出申请,即可合法在我国从事工作。外国人可依个人需求选择申请方式,有即时取得工作许可的需求者,可以备妥申请文件至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跨国劳动力事务中心(台北市中正区中华路1段39号10楼)现场申办,如资格符合且文件齐备,1小时内即可现场取得个人工作许可;另外,外国人也可采邮寄方式送件申请,或透过「移工申请案件网路线上申办系统」采线上送件方式提出申请。另外特别提醒,欲使用线上送件申办者,另须备妥「外来人口自然人凭证」,透过读卡机确认身分,才可线上送件申请。

劳动部说明,符合资格的外国人申请个人工作许可,须备妥下列文件:(1)申请书(可至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网站(https://www.wda.gov.tw)下载)(2)护照影本(3)永久居留证正反面影本(4)缴纳审查费新台币100元收据正本,即可提出申请。

劳动部表示,外国人在我国从事工作,应依就业服务法相关规定办理。持有劳动部核发之个人工作许可者,如有相关资料异动,可填写申请书并检附应备文件,向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跨国劳动力事务中心申请更新工作许可。如有其他申办个人工作许可相关问题,可电洽劳动部电话服务中心(电话:02-8995-6000),或至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网站(https://www.wda.gov.tw)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