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困条例延长到年底 政院拍板

新冠肺炎重创全球疫情尚未告一段落,2020年推动的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将在6月届期,在各界呼吁下,行政院近日拍板同意延长,并已发函立法院,请立法院同意延长纾困条例和特别预算到2021年底,预计20日立院程序委员会将进行处理。

纾困条例明定实施期间为2020年1月15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观光业者非常担心条例在6月到期,许多立委呼吁政府尽早延长纾困条例时程。据悉,纾困条例延长至今年底一案已排入20日程序委员会,料将于23日院会交付委员会审查,力拚最快月底或5月初三读过关。

行政院政委兼发言人罗秉成指出,日前已致函给立法院盼延长《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及其特别预算施行期间至2021年底,主要考量目前全球疫情状况,有继续延续必要,因此提出延长需求。

按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编定的特别预算,加上两次追加预算,岁出规模4,199.5亿元,执行期程与特别条例施行期间相同,一并请立法院延长实施时间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19日表示,政院发函单纯只是延长施行时间,至于条例适用范围对象都不变,相对单纯。先前大力疾呼盼延长的立委何志伟表示,盘点第二次追加的2,100亿元纾困经费至今还有2~3成额度建议对大型商圈启动营业税税务缓征、少缴措施,减轻业者经营负担,而振兴阶段数位化成效不佳,建议透过补助强化推广,另特别是艺文业、伴手礼业急需政府关爱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