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纾困条例修正 银行公会相关纾困金融措施延长实施期间

纾困条例修正案,将施行期间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银行公会全球肺炎疫情仍不甚明朗,且国内疫情严峻未见缓和,恐持续影响经济活动企业营运银行业为支持产业,于临时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将银行公会相关金融协助措施的实施期限配合予以延长,并报经金管会中央银行函准后,于16日函知会员银行配合办理

其中,企业有继续经营意愿且缴息正常者,如有财务周转需要,在2022年6月30日以前到期需展延的贷款本金,得向金融机构申请展延6个月,相关松绑保证人及存单征提、简化申贷作业等,一并配合纾困条例的延长期限,继续执行

其次,财签征提、征信范围预估财报等简化措施配合延长施行期间至2022年6月30日止。

当中新贷纾困案件信保基金十成保证者,酌情免予索取财签,并得适用简化征信范围;新贷纾困案件信保基金非十成信用保证,增贷后达3,000万元以上,应于规定期限内征提财签者,得放宽延长3个月提供,贷款金额在1,500万元案件得适用征信准则简化征信范围;旧贷展延纾困总授信金额达2亿元者,得免征提财务报表等预估资料

此外,银行公会所订会员银行办理经济部移送企业债权债务协商案件自律规范中,债务协商会议1/2债权总额决议门槛及受理申请期限,自2021年12月底止延长至2022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