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管新方案出炉!券商符合3条件可抢逾亿元高资产客户 最快8月上路

金管会。(图/记者纪佳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为吸引台商资金回流,金管会今(28)日宣布,预告修正券商受托买卖外国有价证券管理规则」及「证券商办理财富管理业务注意事项」,这次预告期为60天,目前初估有11家券商符合申请资格,最快今年8月上路,届时符合资格的券商可递件申请。

为推动「财富管理新方案」,金管会研拟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证券商提供高资产客户受托买卖外国有价证券服务或以信托方式提供高资产客户财富管理服务者进行法规松绑,借此扩大台湾财富管理业务规模

这次开放高资产客户业务范围共有3个重点,首先是证券商接受高资产客户委托买卖或将其信托财产运用境外结构商品者,若是「相同发行机构」且「相同商品结构」,或是「相同发行机构」且「相同商品风险等级」的商品,可以自订类型化审查规范

第二,国内可发行指数投资证券(ETN)资格条件的证券商,或国银海外转投资子公司发行的境外结构型商品,由母公司担任境内代理人,并负连带责任,可以透过证券商接受高资产客户委托买卖,或是作为高资产客户信托财产运用范围。

至于国内可发行ETN且有海外转投资子公司的券商有几家?证期局表示,目前共有8家,包括元大证、凯基证、富邦证群益证、统一证、永丰金证日盛证、元富证。

第三,放宽外国债券信评规定,开放证券商接受高资产客户及高净值投资法人委托买卖或委托投资外国债券的信用评等,不受债券信用评等应达BB级以上的限制,也就是不用信评。

申请这类服务的券商需有3个条件,证期局说明,净值达100亿元以上,且不低于实收资本额,再者是资本适足率超过200%,最后是未受警告以上的处分,初估有11家券商符合资格,最快8月可递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