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薰衣草条款月底上路 涨保费有四要件

(保险局要求3月31日后,若要保费调整机制的保单,必须先跟保户说清楚。图/本报资料照片)

薰衣草条款要上路了。金管会预计29日发布新规定,即个人健康险(俗称医疗险)、伤害险(即意外险)若有保费调整机制,须符合四大涨费要件,一是以国内三到五年的统计资料为主要参考;二是涨费前必须先向要保人说明,并有不同意时的处理方式;三是涨费前三个月要通知;四是确认销售时有跟保户说清楚保单有涨费机制。

此规定上路后,亦代表保险公司若保费收取真的不足支应理赔,若符合规定可以调涨保费,保险市场亦可能开始出现旧保单涨保费的情况。

随着医疗科技进步,国人平均余命延长、新式医药不断推出,健康险每年给付金额不断成长,2021年一年就给付1,569亿元,部分保单可能面临损失率超出预期,必须调涨保费;去年即发生宏泰人寿薰衣草一年期健康险,因为部分项目给付损失率过高,通知15万有效契约保户要调涨保费,最高涨160%,被保险局以调整费率欠缺合理性与公平性为由,要求恢复原状、退还溢收的保费。

保险局与寿险业者讨论多时后已确定,未来健康险或伤害险若有调整保费机制,要先以国内三到五年的统计资料为主,除非真的找不到相关统计,才能引用国外资料,且必须与保单条款及给付项目完全一致,即业者的保费计算基础要以国内情况为主,符合国情,且订价要适足、公平、合理,且这类具保费调整机制的保单应多会由保险局审查通过。

所以费率设计是第一要点,若后续真的损失率达到必须调涨保费的情况,保险局第二项要求,是涨费前必须先告知要保人,包括调费理由、新费率起收时间、若要保人不同意时的处理方式等;第三是新费率起收日前三个月,要通知要保人相关调费内容,且要求销售人员及通路充分向要保人说明。

四是保险公司稽核单位必须查核、确认业务人员销售时,有对要保人充分说明费率调整机制,若是外部销售通路如银行、保经代,也要要求确实向保户说明,若今年3月31日前已销售具保费调整机制的保单,则要在保户续保时,通知保户此保单有保费调涨机制。

这项规定将自3月31日起生效,后续若有保险公司要涨费率,就必须依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