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少爷酒驾与「阶级差异」暗示

网友肉搜,查出叶少爷疑似是超跑车队一员。(图/翻摄网路)

文/戴晚郎

酒驾致人死伤,是所有「非蓄意」罪行中,最让人痛恨的。

原因之一,肇事之人酒醒后,往往装无辜:「我以我不是故意」。但这有助于伤者少一点痛苦,有助于逝者死而复生吗?

原因之二, 酒驾伤人杀人案往往有强烈的「阶级差异」暗示。比如说,撞人酒驾者拥有可伤人的钢铁机器,被撞者往往没有,只以血肉之躯抵挡。酒驾者是在吃喝玩乐、酒足饭饱之余,开心上路,「无心闯祸」,但被撞者往往是深夜工作后拖着疲乏的身子的下班的路人机车自行车 (人包铁)骑士或是天未明时在大马路中工作的清洁工

很明显的,前者相对是经济上的强者后者是经济上的弱者。如果酒驾者开的名车或是跑车,那这个「阶级差异」的暗示就更强烈了。

买跑车为啥?为的就是要快、要炫、要拉风嘛。但这种车一旦落在酒驾者手里,当然危险加倍。

让人生气的是,接下来的场景往往是肇事者口是心非的胡乱道个歉,拿出一笔钱来赔偿受害者家属了事。打官司吗? 肇事的一方往往比较有钱,请得起大律师,让他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脱身。最让人气的是,这些不幸的原本都是可以避免。

喝酒不开车,有那么难吗? 但酒驾者或是嫌麻不愿拜托亲友当指定驾驶, 或是不愿让爱车流在外面过夜(愈是名车愈有这种可能),不肯搭计程车回家,加上心存侥幸,于是,悲剧往往就么发生了。这些人爱惜自己的车子多过爱惜人命(包括自己的生命),他的「人性」在根本上就有问题

酒驾这种「无动机性杀人」其实比「有动机性杀人」更可怕。因为它是「人人可能发生 」、随时可能发生, 根本防不胜防!

酒驾致人于死者重罪。只要消弭它, 判死刑或笞刑(鞕刑) 亦无不可。许多酒驾案件都有强烈的「阶级差异」暗示(例如叶少爷事件)。不重视它在人民心理上的「被欺压感」,必然会损害的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是不服的。 这个社会,也是会乱的(虽在现在已经够乱了)。

作者戴晚郎,新北市汐止区。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您的讨论与声音,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