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相信你们不同」 与2男友人摩铁喝酒 惨遭脱裤轮暴

▲女相信2男友人,却仍遭轮流性侵。(图/黄克翔摄/替代照,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彰化报导

彰化县邱姓与林姓男子前年8月把女子小芳化名)带到汽车旅馆,将其灌酒轮奸得逞,事后还用通讯软体LINE串证,想把错怪酒精上,但后来被害人要求检视邱男手机时,趁机将对话传到自己手机当证据,成功提告,台中分院便依强制性交罪判处邱男8年2个月有期徒刑林男判处8年6个月有期徒刑。

据判决书,3人是熟识的朋友,但前年8月12日一行人前往彰化县溪湖镇一家汽车旅馆喝酒玩骰子时,小芳玩输被灌酒倒卧床上,随后遭到2男脱裤轮流性侵,虽然她当时有惊醒,并不断哭泣说「不要」,仍遭性侵得逞。

小芳事后收到邱男的道歉简讯,痛心坦言「从以前我相信,相信你们不同,所以才敢跟你们出去」 、丧志地表示「一个女生本来就不该喝那么多,能怪谁?怪自己」,而邱男则是频频道歉,后来她因为担心有被拍不雅照,便相约邱男见面检视手机,过程中再趁机将2男的LINE对话传到自己的手机,后来便做为证据提告。

林男辩称,邱男性侵害小芳时,他曾拒绝一起性侵害,不过被邱男爆料他人就在一旁观看性侵过程;2人都辩称小芳酒量很好,她也是在意识清晰之下,自愿跟他们合意3P性爱

不过台中高分院检视2男LINE对话发现,林男称「她好像从头到尾都知道」,邱男「后来你是还有再用她哟」、「应该是没事啦!」、「就把错,怪到酒精上面」,意图想把错都推给酒醉,因此法官认为小芳被性侵害时意识清晰,知道2人对她性侵害,「用她」指的是林男也性侵害小芳,而邱男已向小芳道歉,有悔意判处8年2个月徒刑,林男恶意狡辩,毫无悔意判处徒刑8年6月,仍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