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到前男友家喝酒惨遭3人性侵!现任来电才脱困 判决出炉

▲屏东地方法院 。(图/资料照)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黄姓男子等3人,找来前黄的前女友到住处一起喝酒,酒后3人轮流性侵女子得逞,被害人愤而提告。屏东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将3男分别判刑,其中黄判处有期徒刑9年10月;王男判处有期徒刑8年;杨男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黄男、王男及杨男3人,于112年6月27凌晨,在黄男房间内与黄男前女友共同饮酒,嗣被害女子在床上休憩,黄等3人均不顾她表示不要及推拒、哭泣,先后性侵得逞。嗣因被害人案发时现任男友以通讯软体微信联络她,被害人方得脱困,并于同日报警,同日8时46分许前往医院验伤采证,因而查悉上情。

屏东地院审理,黄等3人固坦认有于前揭时、地,与告诉人共同饮酒,其中黄辩称:「我与告诉人前是半同居男女朋友,她会来我家找我喝酒,喝完都会发生关系,本案我与告诉人是合意为性行为,发生性行为后,我倒头就睡,我无持续压制告诉人的手」;3男都矢口否认有2人以上共同强制性交犯行。

其中王男辩称:「我当天喝酒后就睡着,我不知发生何事,我无碰告诉人身体,亦未强制性交告诉人,之后黄男有叫我起床;如果我们性侵告诉人,她当下就会报警」;杨男辩称:「案发当天我喝酒后就睡着,我不知黄、王有与告诉人为性交行为,我没有用性器摩擦告诉人阴道口」。

法官审酌被告3人与告诉人为朋友关系,竟不顾友谊,共同对告诉人为强制性交犯行,犯罪行径大胆,对于告诉人身心难以抹灭之永久性创伤,且案发后串供卸责、毫无悔意,倘法院仅宣告低度之刑罚,自另一角度而言,等同向告诉人表示其法益在法律上不值得高度保护,不啻对于告诉人之心理再度造成创伤,依强制性交罪将3男分别判刑。

其中黄男判刑9年10月,王男判8年,杨男判7年6个月。另外,黄男有与被害人以40万元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