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网友奶茶里掺「迷奸水」性侵应召女 洗劫财物遭逮判决出炉
李姓男子去年与一名女子相约在台南市汽车旅馆性交易,他在奶茶中掺入「迷奸水」,趁她喝下后失去意识加以性侵并强盗财物。(示意图/达志影像)
李姓男子去年与一名女子相约在台南市汽车旅馆性交易,他在奶茶中掺入「迷奸水」,趁她喝下后失去意识加以性侵并强盗财物,最高法院驳回李的上诉,考量他犯后坦认全部犯行,依强盗性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月定谳。
去年1月27日凌晨李男透过网路以性交易为名,与一名女子相约在台南市一家汽车旅馆见面,他以纸杯冲泡旅馆房间内免费提供之奶茶包,并掺入透过网路购入掺有gamma-Butyrolactone(GBL)成分之药水。
她抵达该汽车旅馆进入房间后,李男先给付双方约定之性交易对价3500元,她收取后,李将掺有药水之奶茶供她饮用,她不疑有他而喝下一口,随即受药力影响出现头晕等症状,乃进入该房间厕所内呕吐,随即失去意识,不能抗拒。
李男将她扶入房间内床铺上,褪去她衣、裙,并撕开甲女内裤、丝袜加以性侵后,搜寻她背包内之财物,将现金8000元及身分证、健保卡、信用卡、金融卡等物之零钱包取走,骑乘机车逃离现场。
台南高分院考量李男犯后迄未能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其损害或得其谅解,显见恶性非轻,惟念他犯后坦认全部犯行,表示认错,显见其并非全无悔意,判刑10年6月,他提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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