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把妹不成竟怒暴打!女夺刀…他遭「割喉」惨死女无罪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郑姓毒贩,出狱后对陈姓女子心仪,赠送万元高级手表,但发现陈女已有男友收礼郑男不满,掳走陈女后对她动手,逼迫还钱,陈女趁机开走郑男的宾士车逃跑。双方拉扯时,陈女夺走郑男的蓝波刀一挥,郑男遭割断颈动脉、喷血惨死。陈女被依杀人罪送办,一审无罪,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仍判处无罪。可上诉。

本案发生于2017年7月间,当时34岁的郑姓男子,因多次贩毒而入狱,直到当年初才出狱。他出狱后遇到住在新北市山区的陈姓女子,展开追求,还送出价值万元的高级手表,希望能打动芳心。但郑男事后发现,陈女早有男友还收下大礼,郑男不满,约出陈女到某汽车旅馆

陈女一进门后就遭郑男一阵暴打,除了以刀刺大腿、拿汽油泼洒、拿椅子砸头,还被捆绑双手,强迫灌毒品,郑男随后开着宾士车,将陈女载桃园虎头山区拳打脚踢,并且狠呛:「不还钱就踢妳下山!」之后郑男发现车子没油没水,停靠加油站补充,陈女借机开走宾士车,并打电话向男友求救,郑男则是拦下计程车追击,要拦下陈女。陈女逃到泰山区附近停车,发现郑男持铁条下车,陈女本想继续开车逃跑,但遭郑男铁条拦车,郑男打开车门拉扯陈女下车,陈女自驾驶座躲进后座,发觉椅背物袋有把蓝波刀,便拿刀防卫,混乱中郑右胸被刺中。陈女开门逃逸,郑男因被割断颈动脉,警方赶到现场后将他送医,最后仍不治身亡。陈女被逮,并遭「杀人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陈女否认具有杀人犯意「不是这样的,我没有要杀他!」,法院也认为,根据当时情状,认为如果郑男抢到蓝波刀,势必对陈女造成更不利的处境,因此陈女夺刀是属于对自己生命身体合理的防卫手段;此外,陈女也遭蓝波刀划伤右胸、左手,可见当时情况危急,陈女奋力挣扎才有办法逃生,法院也认为陈女刺杀郑男并无防卫过当之情形,因此一审判决无罪。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27日宣判,仍判处无罪。高院无罪理由中指出,郑男持棒闯入车内的行为,对陈女属于现在不法的侵害,而且不仅侵犯人身自由,甚至对陈女之身体、生命亦有遭受侵害之危险;陈女拿出蓝波刀,并与郑男拉扯、抢夺蓝波刀之行为,为适当、必要、且合宜之防卫手段,并无防卫过当之情形。故二审仍判无罪。

犯案用蓝波刀。(图/记者陈丰德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