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偷吃被抓包 立约赔妻子3间房产近亿元

富商外遇后以赠送妻子3间价值近亿元的房产作为和解条件,事后反悔仍被法官判定须履行合约。(图/示意图,与本案无关/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拥有多间房产的郑姓富商,与承租其中一间房的吕姓女子发生不伦恋,被妻子发现后签下和解书,表示愿意将总价近亿元的3间房产送给妻子,事后却反悔不认帐。高雄地院审理后认为,两人的和解书是在派出所签立,没有胁迫情形,判决郑男须履行合约。

据《自由时报》报导,这名郑姓富商近年将位高雄市华路的其中一间房子出租给吕姓女子做生意,但两人却进而发展出不伦恋,不只曾在2011年间共赴中国旅游,隔年还到基隆市长荣桂冠酒店开房间,被妻子委托的征信业者警方当场查获。

郑男坦承出轨,并自愿签定和解契约,表示要将明华路和天祥路各1间房子的全部产权,及明华路另一间房子的一半产权,移转登记到妻子名下,但事后却反悔,因此被妻子告上法院,但被法官判决应履行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