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台扬女员工陪酒 壹周刊败诉要登报道歉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周刊曾报导台扬科技有女员工放无薪假下海陪酒,恩客竟是主管议题,遭台扬提告要求登报道歉,全案缠讼至最高法院,24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维持高院对壹周刊未善尽查证责任判决,全案定谳,壹刊需在中时及联合报刊登道歉启事。

▲壹周刊曾报导台扬科技女员工利用无薪假下海陪酒,遭台扬提告,最高院判壹周刊败诉定谳。(示意图/翻摄壹周刊与本案无关)

壹周刊在3年前曾报导化名珊珊的台扬员工,偷利用公司无薪假期间,偷偷下海到酒店陪酒、伴游,恩客竟遇到公司主管,台扬科技不满公司名誉信用受损因而提告。

法院审理后,发现壹周刊报导的无薪假期间,台扬并未放无薪假,而化名珊珊女员工的工作证有「外包公司」栏位,报导翻摄的照片却故意裁减掉「外包公司」栏位,内文也刻意忽略珊珊是外包员工的事实,在经台扬向查询记者说明事后后,仍做报导,因此,高院以未善尽查证事实判壹过刊需在中时及联合报登报道歉。

壹周刊不服提起上诉,最高法院24日驳回上诉,维持高院原判决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