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报导有误!吴敦义与律师同步发函 要周刊全文照登
林益世案烧到副总统吴敦义,针对《壹周刊》528期报导,吴敦义在7月25日正式透过办公室发函,要求澄清与更正,并同步由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律师傅祖声,发文给《壹周刊》社长裴伟、总编辑邱铭辉、记者蔡慧贞,函文中表示「部分报导与事实不符」,并要求对方以「合理篇幅」刊出澄清函全文。
副总统吴敦义澄清函全文如下:
针对7月18日出版之582期壹周刊报导「蔡令怡急电吴门忠」一文,吴敦义澄清如下:
一、在某名嘴爆料所谓党政高层X先生之时,壹周刊七月十日下午曾就此提问,当天下午七时我发出的声明是:「我和内人并不认识陈启祥先生,也不知道所称「陈启祥的岳丈」是谁?当然也没有陈启祥或「陈启祥的岳丈」来请托过事情,所以我从未介入或听闻陈启祥与林益世之间的纠葛。」不只是林案发生的两年多前不认识,从过去到现在,也未曾介入陈启祥与林益世之间的纠葛,无端被爆料名嘴影射为X先生,虽因乌龙爆料之名嘴已向社会大众公开道歉而真相大白,但媒体仍有若干与事实不符之报导。
二、582期壹周刊报导称:「当天,蔡令怡还悄悄打电话给吴门忠,关切此事」,与事实不符,因为内人并未打这通电话!而其标题「蔡令怡急电吴门忠探内情」,以及后段刊载:「知情人士说,蔡打电话给吴门忠劈头就问,林益世索贿的事要爆出来,『这么严重的代志,为什么不先跟吴敦义说一下?』吴门忠则回说:『这件事透过很多人跟林益世总共说了三遍,但林益世听不进去,才会爆出来。』」之内容,亦非事实。
三、吴敦义于91年、94年竞选南投县立委,均获得吴门忠先生之支持。但是吴门忠并非吴副总统之「大桩脚」。敦义深刻体认,作为公众付托之公职人员,必须严格自我要求,也必须虚心接受社会之检验。但也希望,新闻媒体能审慎查证,公正无私地报导事实,这才是第四权的可贵风格。本函所述,请贵刊全文刊登,以还原真相、澄清事实。副总统吴敦义 10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