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叶非彼叶!壹周刊封面报导搞乌龙 魔鬼警察是叶文苑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10月31日出刊之《壹周刊》,该期封面故事魔鬼警察」报导出现重大错误,刑事局专案小组指出,该篇报导内容多为臆测误载,涉嫌桃园大园前乡代主席游象命案的主嫌,是名为叶文苑的桃园警察。《壹周刊》除了张冠李戴把人搞错外,文中提到叶维辉犯下40多起强盗强奸窃盗案件,更非事实,显属杜撰

刑事局调查,主嫌叶文苑20多年前于桃园县任职警察8年,民国80年时以兴趣不合为由离职,后转往中国经商,推测因桃园地缘关系,知道被害人游象经经济情况,进而谋财害命。

至于遭《壹周刊》搞乌龙错认的叶维辉,刑事局专案小组表示,叶维辉在2审获判无罪后以30万元交保后,最高法院已在去年7月撤销原判决,发回金门分院审理,应未被通缉,所以该篇报导中提及他弃保潜逃至北台湾,犯下40多起窃案、强盗、性侵害案,刑事局专案小组质疑依据何来?因为犯案主嫌叶文苑和被误认之叶维辉除了都姓叶、都当过警察外,两人并无任何关系。

此外,本网站先前未经查证即迳予引述转载《壹周刊》此一乌龙报导,致叶维辉先生无端遭受误解困扰及名誉损失,为此,本网站特予以更正澄清并致上最深之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