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晶玉遭报导诈健保、被约谈 告壹周刊获偿30万确定

李晶玉告壹周刊胜诉确定。(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政论节目主持人李晶玉不满壹周刊报导她赴美产子是「贵妇诈健保」,还被警方列为约谈对象,对壹周刊及2名记者起诉求偿200万元,一二审均判决壹周刊败诉,须赔偿30万元并在四大报上刊登道歉启事。壹周刊再上诉,最高法院6日驳回上诉,李晶玉胜诉确定。

壹周刊在2016年3月31日出版发行之第775期「壹周刊」杂志,使用了李晶玉的照片,并佐以「贵妇诈健保」、「列清查名单」之标题。内文中也报导,「上周刑事局侦破一件跨国领健保费案,…就连…主播李晶玉等,都已被警方列为第二波调查对象」、「目前刑事局已掌握…,将进行第二波的约谈,而…主播李晶玉等名女人,皆榜上有名。」

而报导不断发酵,部分电视台也引用这篇报导,李晶玉不满,认为壹周刊未善尽查证义务,报导不实,提出民刑事诉讼。刑事案件部分,记者最后获得不起诉处分确定;至于民事部分,李晶玉向壹周刊以及2名撰稿记者求偿200万元名誉损失,并要求登报道歉。

一二审均判决壹周刊以及记者败诉,须连带赔偿30万元,并在四大报上刊登道歉启事一天。其中二审高等法院指出,壹周刊未能证明警方已将李晶玉列为跨国诈领健保案约谈对象,亦未提出向警方查证之消息来源,难认已尽合理查证义务,而报导内容贬损李晶玉之社会评价、侵害名誉,必须赔偿。壹周刊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6日驳回上诉确定。

此外,李晶玉也不满华视夏姓记者对她做出「贵妇A健保案 李晶玉遭锁定约谈」网路新闻,以及周刊王杂志做出「镇定约谈卷入贵妇A建保案」的报导,分别对2家媒体起诉求偿。最高法院审理后,均认定2家媒体未经合理查证,判决李晶玉胜诉,分别获偿20万与30万元,以及刊登道歉启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