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户资料极重要!检察官:别乱交出,以免触法!

帐户资料至关重要,检察官呼吁,千万别乱交出。(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金融帐户对现代人来说,至关重要,便利民众转帐、缴费、收取薪资或为其他金融行为。就因为太过重要,有检察官PO文呼吁民众,千万别随意交出帐户资料,不管是贷款、应征工作等等行为,民众都要注意保护帐户,以免遭诈骗集团利用,成为诈欺共犯

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会员士林地检署检察官蔡东利指出,实务上常见:因为贷款而交付金融帐户,其理由不外是对方会以所取得之帐户制作假的交易明细资料,籍此表示帐户所有人有良好之债信后,可顺利借贷款项;有人会因为应征工作而交付帐户,其理由多以公司会将薪资汇入所提供之帐户,再因为应征之人为新人,须提供帐户用以担保,等到试用期过后,再归还帐户等情况

蔡东利强调,这些都不可信!如因为要制作假的明细资料方便贷款而交付帐户予他人,则交付者本身为制作虚伪之交易明细资料向他人贷款而交付帐户,本身就会有涉及诈贷而触犯刑法诈欺取财罪之可能;再者,如真的有制作虚伪之交易明细资料,其交易期间只能看出短暂期间内有资金之交易,而银行审核标准断不会因为短期内之资金往来,即认定借款人有良好之信用

至于求职时,遇到公司要求保留帐户这种理由,蔡东利解释,大多数因为应征工作而交付帐户之情况,就职者于应征工作之过程中,对方大多约在外面某个地方面谈,而非约在公司内部,这种情形绝非一个正常的公司会出现之状况。再者,薪资取得之时间通常为次月月初,如公司有因为职员之过失要求赔偿,大可将职员之薪资扣留,正常状况下,并不会有所谓先将薪资汇款至帐户后,再由公司保管帐户之举。另外,就职者就公司之名称地点,公司是否有其他之员工等情况,大多不知悉,且公司亦无提供就职者劳、健保,如果发现所要应征的公司有以上等情况,依客观情形,实难认定该公司为一合法、正当之公司。

蔡东利最后解释,如果以对方要求交付帐户的说法来辩解,则显然漏洞百出,令人难以置信。所以,千万不可以随便听信他人之词而任意交付帐户予他人。蔡东利表示,实务上,就交付帐户予他人使用之情形,多以刑法第339条第1项、第30条帮助诈欺罪论处。因此,在起心动念要交付帐户给他人前,一定要仔细想想,对方为何需要你交付帐户?如果你已有一丝丝的怀疑,就绝对不可轻易交付帐户予他人,这样才不会误触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