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开踢!非法机上盒无限收看 检察官:恐触法

▲用机上盒收看球赛电影法界人士提醒,当心触法。此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世界杯足球赛本周末即将开踢,热血球迷又准备要爆肝收看。而依网路科技的发达,许多人家中都装设有「机上盒」,可以无限收看比赛或电影。但法界人士提醒,若机上盒厂商未取得合法授权就播出比赛、电影,网友可能因厂商设计机上盒的程式,而违反《著作权法》,吃上官司。

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理事士林地检署检察官伟伦指出,任何一场世界杯足球赛、NBA、MLB或是奥运会赛事转播,都不可能是从天而降直接送到你家的电视。都是每一家的电视频道商,花了大笔的金钱,少则数千万元,多则数十亿元的权利金,向各个主办赛事的单位,购买转播的权利。而且除了转播权利金外,更还有租用卫星频道、建置网路传输、支付主播、球评薪资等等为数不少的费用要支付。但是你只要支付每月4、5百元的有线电视费用,甚至更少的IPTV或OTT的费用(以IPTV的一些合法的营运商月租费只要1百多元至2百多元,另外OTT的平台,不论国内外每月的费用也大多只要1百多元至2百多元而已),而以如此低廉的费用,就可以观赏各种精彩的频道。

翁伟伦说,随着网路宽频科技的发展家中的网路的频宽最少都有10Mbps以上,甚至也有到数百Mbps,也因为如此,市场上即出现了许多价格从500元至4000元不等的电视机上盒,这些机上盒均标榜着透过这台机器,即可以不用再支付费用就可以观看有线电视频道,甚至还有院线电影或成人频道。但你可曾想过,这些频道的视讯,究竟是从何而来呢?答案是很明确的,这些视讯内容,都是从上揭花了许多费用自制或购买节目内容的频道商偷来的。

翁伟伦指出,依《著作权法》第87条第1项第7款规定,「未经著作财产权人同意或授权,意图供公众透过网路公开传输或重制他人著作,侵害著作财产权,对公众提供可公开传输或重制著作之电脑程式或其他技术,而受有利益者。」,即视为侵害著作权或制版权同法第91条规定,「擅自以重制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财产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七十五万元以下罚金。」;第92条亦规定,「擅自以公开传输改作编辑、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财产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七十五万元以下罚金。」,而非法机上盒及安装在其内的非法APP,当然都会有违反上揭《著作权法》的规定;至于机上盒的使用者,也可能因为你所使用的机上盒的传输方式,会有违法重制或公开传输的行为,最重会判处有期徒刑3年。

翁伟伦最后呼吁网友,在你使用各种非法的机上盒观赏节目之际,你同时就是在窃取他人辛苦创作而来的作品,或是花钱购买来的财产,更严重的是,若这些非法的重制或公开传输行为再继续下去,在可见的将来,你我可能再也看不到任何精彩的运动赛事转播,因为再也没有任何频道业者愿意支付权利金来转播任何的赛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