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乔租公园每次收4到5万 前体育处长孙清泉60万交保

▲孙清泉涉嫌利用租借公园场地与特定团体勾结收贿,昨晚以60万元交保。图为孙被移送至北检复讯。(图/记者杨佩琪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政府公务人员训练副处长孙清泉,涉嫌在2010年至2011年担任台北市体育处处长期间,以承租公园、广场为由向业者收取贿赂,办一次活动大约可以收到2到5万元不等的「使用费」。台北地检署复讯后依违背职务收贿罪,谕令孙清泉60万元交保。

廉政署表示,有人举报孙清泉在2010年至2012年担任台北市体育处处长时,以租借公园、广场等场地为由,让特定的团体取得优先使用权,并从中获取不法利益民间团体每次活动须交付4万到5万元不等的费用,租借一天也要付2万元,初步调查期间约收贿10次。

台北地检署昨日(17日)上午指挥廉政署前往孙清泉住处搜索,并在晚间移送北检复讯,讯后被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等罪谕令60万元交保。但对于媒体询问是否真的有收贿,孙清泉则是一脸无奈不愿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