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之乱 检察官:打疫苗要造册 插队搞特权就是违法
在新冠疫苗不足的情况下,全台各地屡屡传出插队偷打疫苗的情况,检察官林达表示,目前所见的案件因为缺乏造册,如果可以赶快建立造册制度,后续再发生搞特权、插队打疫苗等情况,就会构成《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贪污罪的侵占及刑法的公益侵占等罪,被究以刑责。
林达建议中央政府统筹律定,各级政府及职业单位依据中央标准造册,名册上应载明「符合优先施打标准之具体事由」及个人资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具切结书,保证内容登载属实,如有不实愿受法律制裁
林达说,这些施打的名册,中央政府可依防疫紧急考量,采取「形式审查」核发,未来如果名册浮报不实,不是医护人员却用假资料,公务员应负「公务员登载不实罪」、民营单位负「业务登载不实罪,名册定性清楚后,未来才有追诉犯罪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