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警报解除...陆禁售7款iPhone 但和硕代工除外 

和硕上海火箭村昌硕厂区。(图/资料照)

记者周康玉台北报导

中国大陆福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在陆禁售7款苹果iPhone手机主力代工的台组装厂包括鸿海、和硕等恐遭拖下水。然而根据陆媒报导,高通起诉书声明,在陆禁售的产品不含和硕生产的iPhone。

和硕对此表示不便评论,然而遭禁售的其中一款包含iPhone 8,在目前全球销量稳定。法人认为,依据该声明,身为独家代工的和硕,警报暂获解除。

根据陆媒《第一财经》取得该案判决书,报导指出,高通声明裁定书不适用苹果委托和硕联制造的蜂窝产品,换言之,被禁售产品不包括和硕生产的iPhone;并引述相关律师表示「高通可能与和硕达成了协定。」

报导引述判决书指出,该案是去(2017)年11月15日立案,今年7月10日向福州中院申请禁令,请求苹果7款iPhone侵权产品停售;且高通为此提供3亿元人民币作担保,并付5000元的案件申请费

统一全球新科技基金经理人郭智伟认为,遭禁售的七款旧iPhone,占所有iPhone在中国大陆的销售预估为20%-30%,而苹果在中国大陆的营收占比约为20%,因此对于苹果营收影响落在4%-6%;过去一年苹果的业绩成长主要来自于提高产品平均单价(ASP),且遭禁售的七款手机不是所谓高单价产品款,即使此禁令生效,对苹果影响不大。

此外,从作业系统来看,郭智伟表示,此禁令并未触及到目前最为普遍的iOS12版本,仅有针对2017年发表的iOS11版本,换言之,即使是旧机种的销售也都已经升级到iOS12了,郭智伟认为,几乎没有影响,但此部分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安联台湾科技基金经理人廖哲宏表示,此事件台厂供应链影响有限,其一,是中国占整体iPhone销售不到两成;其二,是中国的消费型态以购买新款式为主,基于以上两点,对于台湾相关供应链厂商影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