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铎奖校长性侵姪女轻判?云检傻眼!起诉法条都是加重

▲退休校长涉性侵7岁近亲一审轻判,云林检方无法接受。

社会中心/云林报导

云林发生一名得过师铎奖的退休校长,被指控性侵害年仅7岁的近亲,法官审理时变更检方起诉法条,判他4年徒刑;云林地检署对此表示「没办法接受」,将在收到判决书正本后提起上诉。

云林检方105年起诉一名77岁的退休校长,他涉嫌利用指导女童功课名义对姪女伸出狼爪,以按摩为借口,趁机碰触胸部等私密部位被害人母亲表示,她跟老公教育程度都不高,因此才信任曾任校长、得过师铎奖的近亲,不料却将女儿推入火坑

不过,涉嫌性侵的前校长却反咬女童家属为了钱捏造故事,并搬出师铎奖奖杯自清。云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怡华表示,「我们当时起诉罪名是认为被告有违反这个小朋友意愿,触犯的是刑法的224条之一的加重猥亵罪,以及221条第一项第二款的加重强制性交罪,这两个处罚都满重的。」

检方以加重强制性交罪、以及加重强制猥亵罪起诉,将近一年审理,审判结果令人傻眼,法官只判这名退休校长4年徒刑;判决书指出,法庭上女童当着审判长鸿文以及另外两名法官陈育良、杨皓洁面说,「被告不知道这些行为让我我不舒服或不开心」,就凭这句话,法官认定被告行为没有违反女童意愿,完全推翻检方起诉条文

黄怡华说,「我觉得这段我们也是没办法接受,被告年纪这么大,女童当时的身心状况就是……突然其来遇到这个状况,她确实是会感到恐惧,而且不知道如何拒绝。」

人士得知私下都觉得太可思议,一个7、8岁的女童何来同意与近亲长辈这等亲密行为?对方又是教她课业、犹如师长不可撼动的权威,纷纷认为判决僵化,公诉检方面将在收到判决书正本后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