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反对者指鹿为马 段宜康要许毓仁、时力放弃同婚提案

段宜康建议许毓仁、时代力量党团放弃同婚修法提案。(资料照图记者李钟泉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针对《民法同性婚姻条文修正案,争议仍不少。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在脸书上「不礼貌地」建议,国民党立委许毓仁及时代力量党团放弃提案,改支持民进党立委尤美女的提案版本,因为许毓仁及时代力量党团版本都是逐条去修《民法》亲属编的法律用语,「所以给了反对者移花接木、指鹿为马的机会」。

段宜康提到,虽然3个版本同样是修《民法》、同样是同性婚姻合法、同样是保障同性婚姻的家庭;但尤美女版本和同性婚姻、家庭相关的条文,只新増了第971-1条,再修改了第972条。让同性婚姻和家庭的夫妻、亲子关系,可以平等适用异性婚姻家庭的保障与规范

尤美女的版本完全没有改变法条中的亲属称谓,不过,段宜康指出,许毓仁版本和时代力量版本,虽然没有改变现有家庭的日常称呼,但都是逐条去修改民法亲属编的法律用语。先前的审查会及公听会上的书面意见都提到,如果修民法亲属编,将有112种法律、356个法条,必须配合将夫妻、父母等用语改掉,「但这个意见,就是针对许毓仁版和时代力量的版本,尤美女的版本就没有这个顾虑了」。

然而,段宜康表示,司法院的书面意见中写道,「前揭(许版、时版)用语之修正,于不同法条中易衍生争议,故于立法技术上,是否参酌尤委员美女提案之模式,以概括条款为平等适用之依据,毋庸一一修改,以免挂一漏万,亦较为简便可行,建请考量」,因此建请许毓仁和时代力量党团考量。

▼(图/翻摄自段宜康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