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报导涉入贵妇团诈健保案 李晶玉告2媒体获偿50万

李晶玉状告2媒体,获偿50万确定。(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政论节目主持人李晶玉,不满华视夏姓记者对她做出「贵妇A健保案 李晶玉遭锁定约谈网路新闻,以及周刊杂志做出「镇定约谈卷入贵妇A建保案」的报导,分别对2家媒体与记者起诉求偿。最高法院审理后,均认定2家媒体未经合理查证,判决李晶玉胜诉,分别获偿20万与30万元确定。

判决指出,华视夏姓记者于2016年3月30日上午PO出的新闻,当时记者根据壹周刊、周刊王的新闻,做出「贵妇A健保案 李晶玉遭锁定约谈」的网路新闻,内容还提到「刑事局日前侦破一起『贵妇诈健保案』…向健保局诈领保险金,…主播李晶玉等,都以被警方列为第二波侦查对象李妇不满名誉受损,一状告上法院,求偿名誉损失200万元,并要求华视与该记者道歉。

此外,周刊王杂志于2016年3月30日发行之第103期,以李妇与儿子照片加上「镇定约谈卷入贵妇A建保案」的标题,做出新闻报导。李妇也认为报导不实,起诉对周刊王撰稿的李姓记者,请求连带赔偿200万元,以及刊登道歉启事。

其中对华视求偿的部分,李妇一审败诉,但二审逆转改判李妇胜诉,华视与记者必须连带赔偿20万元,另外还要在「华视新闻网」首页刊登道歉声明1日。另外对周刊王求偿部分,一审台北地院就判决李妇胜诉,获偿30万元并在四大报头版及周刊王上,刊登道歉启事1日,二审维持一审李妇胜诉判决。

2案均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均采信二审见解,均判决李妇胜诉确定。总计李妇这次胜诉共获得赔偿50万元,以及四大报头版、周刊王、华视新闻网等媒体上刊登道歉启事。另外李妇也因本起事件状告壹周刊,二审判决李妇胜诉,可以获偿30万元及四大报头版刊登道歉启事1日,目前正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