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黑道大哥女人 女房东张淑晶告赢时报周刊获赔15万

▲张淑晶。(图/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利用各种名义坑杀房客的新北房东张淑晶,2016年间被《时报周刊》报导为「天道盟大哥女人」、前科累累。张淑晶不满,对3名撰稿记者起诉求偿100万元。一审张淑晶败诉,她上诉二审,高等法院19日二审宣判,改认定记者未善尽查证义务,逆转判2记者须赔偿张女15万确定。

张女因利用各种名义坑杀房客,在网路上恶名昭彰,日前遭检方提起公诉。新北地院针对她造成78人受害部分,一审判刑8年2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罚金,目前上诉二审审理中。此外,她2014年间与黄姓合伙人派遣公司廖姓员工套房装潢工地安装冷气室外机铁架,但却未提供任何防坠设备,员工不慎踩破雨遮从2楼摔死,张女遭判刑5月定谳,另外也遭判赔近183万元确定。另外她与向昔日闺密板桥知名卢姓眼科院长有多起民事官司纠纷,互有胜败。

本案是2016年8月5日《时报周刊》第2007期以封面故事「恶房东坑杀房客 张淑晶狠辣横行天道盟大哥的女人」报导张淑晶,说她「前男友是天道盟天鹰会大哥,专门从事地下钱庄暴力讨债,张女曾犯重利等多项前科」、「警方起疑深入盘查,得知她的前男友是天道盟天鹰会的大哥,张淑晶正是江湖兄弟口中的『阿嫂』,也才恍然大悟,难怪张女行事如此狠辣!」

张女不满,提出民刑事诉讼。其中刑事加重诽谤告诉部分,检方对撰稿的3名记者做出不起诉处分确定。至于民事部分,张淑晶起诉求偿10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张淑晶败诉。

张女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19日宣判,高院认为记者应该针对报导内容向张淑晶查证,但却疏未查证,确实侵害张淑晶名誉权,因此逆转改判2名记者须连带赔偿15万元,全案就此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