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女作家姓名禁曝光? 卫福部:重大治安事件可以揭露
才女作家林奕含日前自缢轻生,其父母发表声明揭露她遭补教名师诱奸一事,震惊社会。不过台南市社会局却要求媒体隐去当事人个资,并传出卫福部施压此案。对此卫福部3日澄清,表示从来没有发文要社会局开罚,并说「其实不需隐去被害人姓名」。
根据《苹果》报导,针对立委指控卫福部向南市社会局施压,卫福部保护服务司司长张秀鸳3日澄清说,当天新闻见报后,发现内容疑似是台南望族,因此请社会局了解是否曾处理过个案,从头到尾没有发出公文,也没有要求社会局开罚。
张秀鸳引述《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条表示,被害人死亡后,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权衡社会公益,认为有报导或揭露必要者,就可以揭露被害人各资。由于此案为重大治安事件,对安定人心、澄清视听、防止危险扩大有所帮助,因此其实不需要隐去被害人姓名。
至于法规定义为何?张秀鸳说,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都可认定,例如电视台、网路媒体是经由NCC,平面媒体则是由所在地的观传局,若担心报导可能挨罚,可以事先询问主管机关。